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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销死灰复燃群众切勿上当

2000-01-27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近一段时间来,从事传销活动的不法商人往往不再打着传销的旗号,而是以网络倍增、连锁经营、消费联盟等各种不正当营销手段进行变相传销,不少不明真相的群众受其高额回报的诱惑参与进去,结果绝大部分沦为受害者。有关部门为此提醒广大群众,对于各种名目的传销和变相传销,法律不予保护。贪图小利,参与此类活动者一旦遭受经济损失,只能自己承担责任和后果。

从目前看,这类非法活动有两种方式,一是以高额红利回报为诱饵的变相传销。如一家公司的“共销计划”称,花388元买该公司一份化妆品,10周内可分红10次,每次80元。也就是说,10周内公司不仅白送你一套化妆品,还将贴给你412元钱,有的人受此诱惑,一次花几万元购买。其实,组织者给付先参与者的钱,是来自后参与者加入时支付的资金。二是要求参与者发展下线,下线越多收益越丰厚,形式则有商品的传销和无商品纯粹钱生钱的传销之分。去年12月,被查处的一家公司,就是声称只要加入该公司的“网络销售”、“投资880,稳赚100万”,据说这个生钱网络还可以传宗接代呢。

(《中国消费者报》1.21李和章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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